事業單位即將申報員工112年度「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」,勞動部勞保局提醒各事業單位,如勞工於該年度內有參加個人自願提繳退休金,應將其自願提繳金額自薪資所得總額中全數扣除,以免勞工多繳稅款。
勞保局表示,依《勞工退休金條例》第14條第3項規定,勞工在每月工資6%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的金額,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所得課稅。因此,事業單位申報「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」時,應將勞工於年度內自願提繳金額,正確填報於「依勞退條例自願提繳之金額」欄位,且給付總額欄位須全數扣除該自願提繳金額。
勞保局舉例說明,A勞工112年度每月工資總額為4萬3,000元(勞退提繳工資歸級為4萬3,900元),年終獎金二個月,全年薪資所得為60萬2,000元(4萬3,000元×14個月);A勞工當年度每月自願提繳6%退休金,則112年度扣繳憑單「依勞退條例自願提繳之金額」欄位應填報3萬1,608元(4萬3,900元×6%×12個月),給付總額欄位應填報57萬392元(60萬2,000元-3萬1,608元)。
以上述例子,A勞工自提6%勞退金3萬1,608元享有免稅優惠外,A勞工薪資所得因為扣掉了自提總額,改適用5%課稅級距,更進一步達到節稅果。
根據勞動部統計,截至112年9月底止,已有105萬名勞工、委任工作者、自營作業者自提退休金,可在今年5月報稅時,享有稅賦優惠。
勞動部表示,勞工自願提繳退休金彈性大且好處多。第一,勞工除可依自行經濟情況,決定1%至6%之提繳率、一年內可彈性調整二次自提比例並可隨時停繳;其次,自願提繳之退休金可從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扣除,節省應繳納的所得稅。
第三,自提勞退金每年還可以參與新制勞退基金投資收益分配,滿60歲請領退休金時亦享有最低保證收益,保本又保息。勞動部表示,自提勞退金,在節稅同時還可以累積退休儲蓄,讓老年退休經濟生活多一層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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